我与前公司进行劳动仲裁,昨日在区仲裁会开庭。庭审期间,对方律师提供的一份假合同,这份合同对这次的纠纷起到关键作用。庭审结束后,仲裁员问我复印那份证据不,我没有请律师,也不是专业人士,一个人去的,当时忽略了保留对方证据的重要性,所以没有要复印件。之后我咨询了很多专业人士,都极力建议我保留对方证据,于是今天早上我就去找仲裁员要那份伪证的复印件,要求了很多次,仲裁员以昨天你个人不复印,现在没结案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我一个当事人,连保留对方证据复印件的权利都没有吗?本来想找他们领导,一直没人。如果我有权利要到,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