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员工把我们正式员工给打了,处罚单应该由哪方出具?

如题所述

“员工外包”实际上就是单位把用工权交给了劳务派遣公司,单位只与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方式。这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确立其合法地位。《劳动法》第五章中将“劳务派遣”列为特别规定的用工方式之一,因此,这是合法的,实际上也是对员工有利的。特别派遣工除了依法享受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一切待遇外,还有必须“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等特殊的待遇。 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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