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19世纪的欧洲流行束腰,而中国流行缠足?

如题所述

欧洲的束腰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古代欧洲束腰的习俗比中国裹小脚还要残忍,裹小脚最严重的后果是残疾,束腰最严重的后果却是死亡19世纪的欧洲一般曾发生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肋骨过度受压,从而插破了肝脏。束腰束腰,但却不仅仅是缩小腰部,而是从乳房下端就开始紧紧勒到胃部,不少女性因此导致两肋出现长而深的伤口,深入肌肤,甚至因此死亡。束腰的原因很简单,两点1、女性总是通过表现自己无力劳作,来展示她们的高贵身份。2、 男欢女爱之间,女人的纤纤细腰总能激发男人的性欲,当时的欧洲,女人腰肢的极度纤细常常能激发出男人极度的性欲。当“性”不便于公开谈论的时候,男人们便偷梁换柱,以“美”来为性感命名。 跟裹小脚一样,束腰也是要“从娃娃抓起”大约九岁的时候,女孩们开始穿着束衣。由钢铁、皮革和木头组成全套四十磅重的装备,女孩子从腋窝直到臀部都被紧紧的挤压,紧到不可能充分的呼吸。束衣分全骨和半骨,“全骨”是指每一根鲸骨都尽可能紧紧的排在一起。而如果两个鲸骨之间有一根鲸骨宽度的空隙,那么这种束衣就是“半骨”的。为了自己的女儿拥有更细的腰,在未来的婚恋市场能找到更高一级的家庭,甚至有些母亲会给她们的女儿穿上“双骨”束衣。穿束衣时,女孩以床柱作为支持,手被皮带捆在床柱上,母亲用膝盖顶在女孩的背上尽可能的勒紧系带。母亲可能会从下到上收紧束衣的系带,然后紧紧的打结, 并把多余的绳头剪掉,只留下一个秃秃的绳节。有些母亲会使用蜡和戒指将绳扣封死。最后她们才会拉紧肩带,此时女孩已经痛不欲生。束衣上的系带 和肩带都被收紧后,她们根本无法活动肩膀。如果不用尽所有力气使肋骨在束衣的限制下向外扩,根本无法完成延续生命所需的呼吸。这会让她的肋骨收缩到更小的 范围,当然,伴随着疼痛。这种疼痛被比作插入两侧肋骨里面的炽热刀子,伴随着每一次呼吸而来的穿刺般的疼痛。许多女孩会晕倒,一些母亲会放松束衣,但是束 衣制造者们推荐不要解开束衣,而是使用手更深的挤压肋骨——人工呼吸,同时在女孩的鼻孔使用嗅盐帮助她们醒来。若想自己脱掉束衣或者放松它, 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在几乎所有的款式中,女用束衣前面都没有钩扣,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前开。脱掉她们的唯一办法就是松开背后的系带,在肩膀被严格的向后向 下牵拉的情况下,想碰到背后顶端那系死的绳扣完全不可能——无论绳扣是否被封住,这就让使用者无法凭借一己之力脱掉束衣。在大部分情况下,女孩要穿着束衣睡觉,第二天母亲只是简单的剪掉绳扣重新打结、把系带整理到一个新的位置。因此,束衣从来不曾放松或被脱掉,只是系得越来越紧。为了缓解女孩的痛苦,身体会渐渐适应束衣的外形,而母亲只需要不断把它收紧。穿着这样的束衣,女孩子不得不“淑女”起来——缓慢而娴雅的移动,站得笔直好像立正的士兵,如同小鸟一样进食。想多吃一些根本不可能,不能跑和跳,也不能懒散的坐倒在椅子上。当时的束腰及裙撑《乱世佳人》中也有束腰的镜头——郝思佳使劲抓住床柱,要女仆拼命帮她把腰束得再细一点这是电影里的镜头和现实的古代欧洲妇女比起来,电影中的完全可以称为“水桶腰”在当时的欧洲,腰围究竟多大才算正常呢?不同时期欧洲宫廷订立的标准会略不一样,但民间有一个传统的腰围标准——一个女孩应该能用她的双手环握其腰部。最严苛时期标准是十三英寸(33.03cm);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标准被放松到十八(45.72cm)到二十(50.8cm)英寸,但随后就又返回到十四英寸(35.56cm)。法国的凯瑟琳德梅第奇订立的宫廷标准是十四英寸。八九岁的孩子自然是忍受不了这样的痛楚,十三四岁开始发育的女孩被束腰禁锢也是痛苦不堪,不少孩子想方设法解开或者剪短束绳,好让自己呼吸顺畅一些,放松束衣的最好机会是在夜晚,因此,五花八门的床上紧缚方式就应运而生了。阿德摩尔夫人的回忆录《时尚的奴隶》,讲述了她是如何在手臂被绑在身后的情况下睡觉的,自从九岁,她开始穿着束衣的时候,她就被绑着膝盖和脚踝睡觉。她的表妹和姐姐也都是以这种形式,被捆绑着全身睡觉,如果有任何人抱怨,她的继母就会在第二天惩罚抱怨的人,她的手臂会被绑在身后一整天。在超过一年的时间 中,阿德摩尔夫人的手臂每天都被绑着,为了惩罚更多的抱怨,她还要带上一种惩罚面具——失明禁声面具。面具通常都是使用柔软的皮革制作,罩住整个头和脸,这种面具没有留给眼睛和嘴的开口。有些面具在耳朵的部分还有填料,可以让佩带者无法听到声音,利用 数小时没有视觉听觉也不能发声的紧缚时间来镇压叛逆的女孩是十分有效的。有些学校坚持让所有女生在睡觉的时候使用这种面具,这样夜间躺在床上她们就无法相 互交流了。因为欧洲贵族女人们为了细腰丰臀的美,使塑身衣极为畅销,随着技术的进步大量坚硬和可以弯曲改变曲线的鲸骨、鲸须被嵌入塑身衣和裙撑,从此荷兰专门设立了捕鲸公司,由此陆地上的宫廷女人成了大海里鲸鱼的天敌,就此而言,鲸鱼真是最无辜的动物。丰乳肥臀细腰,但我真欣赏不来2、中国古代的裹小脚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女孩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据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缠足尤其是折骨缠的产生,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审美: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在当时,三寸称之“金莲”,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恋足、性感带:据说,由于缠足后行走困难,恰恰锻炼了阴道周围的肌肉,防止阴道松弛,甚至保持处女阴道般的收紧状态。而女性平时绝不裸足,对男性而言可 窥见其私密之处,亦有类似恋足兴趣。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发表,裹脚的最高目的就为了满足性欲,玩弄方法达48种之多,在中国古代,脚为女人除 了阴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内涵。下面几段是在冯骥才《三寸金莲》里的节选,我是在大学的时候看到这本书的,当时很震撼。“这就要裹了,香莲已经不知该嚷该叫该求该闹,瞅着奶奶抓住她的脚,先右后左,让开大脚趾,拢着余下四个脚趾头,斜向脚掌下边用劲一掰,骨头嘎儿一响,惊得香莲'嗷'一叫,奶奶已抖开裹脚条子,把这四个脚趾头勒住。香莲见自己的脚改了样子,还不觉疼就又哭起来。奶奶手好快。怕香莲太闹,快缠快完。那脚布裹住四趾,一绕脚心,就上脚背,挂住后脚跟,马上在四趾上再裹一道。接着返上脚面,借劲往后加劲一扯,硬把四 趾煞得往脚心下头卷。香莲只觉这疼那紧这踒那折,奶奶不叫她把每种滋味都咂摸过来,干净麻利快,照样缠过两圈。随后将脚布往前一拉,把露在外边的大脚趾包 严,跟手打前往后一层层,将卷在脚心下的四个脚趾头死死缠紧,好比叫铁箝子死咬着,一分一毫半分半毫也动弹不了。 ”香莲见自己一双脚,变成这丑八怪,哭得更伤心,却只有抽气吐气,声音早使尽。奶奶叫她起身试试步子。可两脚一沾地,疼得一屁股蹲儿坐下起不来。当晚两脚火烧火燎,恳求奶奶松松脚布,奶奶一听脸又板成板儿。夜里受不住时,就拿脚架在窗台上,让夜风吹吹还好。转天脚更疼。但不下地走,脚趾头踩不断,小脚不能成形。奶奶干脆变成城隍庙里的恶鬼,满脸杀气,操起炕扫帚,打她抽她轰她下地,求饶耍赖撒泼,全不顶 用。只好赛瘸(又鸟),在院里一蹦一跳硬走,摔倒也不容她趴着歇会儿。只觉脚趾头嘎嘎断开,骨头碴子咯吱咯吱来回磨,是扎心疼,后来不觉疼也不觉是自己的 了,可还得走。香莲打小死爹死妈,天底下疼她的只有奶奶。奶奶一下变成这副凶相,自己真成没着没靠孤孤零零一只小鸟。一天夜里,她翻窗逃出 来,一口气硬跑到河边,过不去也走不动,抱着小脚,拿牙撕开裹脚布,打开看。月亮下,样子真吓人。她把脚插在烂泥里不敢再看。天蒙蒙亮,奶奶找到她,不骂 不打,背她回去,脚布重又裹上。谁知这次挨了更凶狠的裹法,把连着小脚趾头的脚巴骨也折下去,四个卷在脚心下边的小趾头更向里压,这下裹得更窄更尖也更 疼。她只道奶奶恨她逃跑,狠心罚她,哪知这正是裹脚顶要紧的一节。脚趾头折下去只算成一半,脚巴骨折下去才算裹成。可奶奶还不称心,天天拿扜面杖敲,疼得 她叫声带着尖,钻墙出去。东边一家姓温的老婆子受不住,就来骂奶奶:'你早干嘛去了!岁数小骨头软不裹,哪有七岁的闺女才裹脚的,叫孩子受这么大罪!你嘛不懂,偏这么干!''要不是我这孙女的脚天生小,天生软,天生有个好模样,要不是不能再等,到今儿我也下不去这手......''等,这就你等来的。等得肉硬骨头硬,拿扜面杖敲出样儿来?还不如拿刀削呢!别遭罪了,没法子了,该嘛样就嘛样吧!'奶奶心里有谱,没言声。去拾些碎碗片,敲碎,裹脚时给香莲垫在脚下边。一走碎碗碴就把脚咯破了。奶奶的扫帚疙瘩怎么轰,香莲也不动劲儿了,挨打也不如扎脚疼。可破脚闷在裹脚条子里头,沤出脓来。每次换脚布,总得带着脓血腐肉生拉硬扯下来。其实这是北方乡间裹脚的老法子。只有肉烂骨损,才能随心所欲改模变样。刚裹小脚没多久的孩子当年的女子把遭受折磨当荣耀。她们的脚小了,站在那儿前后不稳,反觉得娉婷婀娜;走路呢,由于失去了脚前掌,必须小步快走,自然很有速度,便带动身上的裙带飘飘,男人看了便心旌摇荡。但为了得到这样一双“美足”,必须把一双“平板”扭断,塑成“三寸金莲”,那是一个“惨”字了得。可是那时候都那样,凡女子都认为跟生孩子一样,把扭断脚趾当成应受之罪,没有谁提出过反抗。有的女孩因为裹脚太狠,平日里站都站不住,出入都需要别人抱着走,但这样的“抱小姐”在当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拥有的。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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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2

主要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时社会的现状是决定了。才会导致欧洲和我们中国所流行的趋势不一样。有了束腰和裹脚的出现。

19世纪的欧洲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那个时代的的人十分崇尚浪漫主义,追求浪漫,活泼,同时身材美的要求,可能对他们来说也很重要。束腰可以让每一个女生的身材保持十分的完美。女性把腰束起来,可以打造一个完美身材,也可以凸显出自己的丰乳可以吸引到更多的男人,他们便流行这样的趋势。

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当时欧洲统治者对女性的外部形态的要求太过于苛刻,在他们看来,束腰就是他们那个时代的美丽。就相当于我们中国的裹脚一样。他们就是觉得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男人的青睐。

中国的裹脚之所以盛行与当时中国腐朽的封建制度是离不开关系的。可以极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在腐败的封建统治下人们思想变得十分保守,对女性太过于压迫。可以说是由当时的社会风气决定的。

在他们当时的思想概念中认为“三寸金莲”就是一种美。所以他们不管女生的痛苦。只要女生的脚小了,他们觉得就是美。

同时裹脚还有一个寓意也是为了将女性束缚在家门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自古流行过来的。裹脚是对女性身体上的一种折磨,同时它也是体现了对女性心理上的一种要求。就好像裹脚也相当于把她们栓在家中一样。

第2个回答  2017-10-22

不论是欧洲的束腰还是中国的裹足,都是当时的审美观点所致,就其根源,和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分不开关系。

不论是欧洲和中国,古代的女子普遍是作为男人的附庸而存在。这是自父系氏族发展就开始明确的一点。

女子天生便在一些方面要远逊于男子,也别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那个时候都是以农业为主,其他的产业根本只是一个简单的雏形而已,而且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士农工商,代代相传的看法,将人的工作分成了三六九等。

作为末两等的工人和商人无论手艺多好,家产多丰,其社会的地位也是普遍低下的。很多时候,商人和士子的通婚都是在当时备受污蔑的。

这样的社会地位划分,可以有效的巩固以士族为首的士大夫家族的利益,所以经久不衰,甚至愈演愈烈。

而作为天生在力气方面就很差的女子,在很多工作中没有男子生产力强,所以一直都是被当做是男人的附庸。

所以,对于女子来说,美,就是她们和她们父母的毕生追求。

和如今的审美观点一样,现在的皮肤白,身材苗条都是如今的审美,那么古代,像是唐朝以胖为美一样,都是以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美。

宋朝开始,中国就出现了裹足,但那个时候的风气并不严重,裹足也不需要多么残忍,但是伴随着王朝更替,这样一种审美就逐渐的发展起来,到后面的清朝,裹足都已经成为了美的标准。

当时人根本不会去赢取一个大脚的姑娘,所以裹足便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

追根究底,社会地位决定了类似事情的发生,而男人对于美的定义,则决定了事情发生的形式。

第3个回答  2017-10-10

这个东西其实真的得结合当时的背景来说的。欧洲的历史我们姑且不说那么多,因为那时候也是贫富差距非常明显整个社会风气很不好比较黑暗,但是一些领域又开始繁荣的的时代。而中国的妇女裹脚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复兴之后的儒家文化,具体就是宋明理学和陆王心学影响。其实是那时候封建的思想认为妇女必须三从四德,具体可以百度一下什么是三从四德,这就意味着女人在整个社会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一切都由不得自己。

缠足(也可以说“裹足”)其实是男子对于束缚女子的一种外在的制约,因为女子一旦裹足,行动其实真的就很不方便,活动的范围也比较小,这样的话,生活的重心主要就是自己的家庭,对于丈夫的依赖以及孩子的疼爱其实也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

但是,其实在汉朝,中国也流行过“细腰说”,那是因为当时的皇帝喜欢腰细的人,上到大官下到百姓,包括后宫的妃子都流行束腰甚至为了“弱不经风”的身材,特意节食,那时候国民身体素质低下,并不是无稽之谈。所以其实无论是束腰还是裹足,一切都是统治者以及当时思想传统的主导,但是无论怎样,在中国古代,女子的地位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很低下,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男权意识逐渐加强甚至到了有点病态的地步。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现状的生成,绝不是无缘无故,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一本书就能掀起这么大的风浪,这个是跟时代的推进以及各方面的需求相关的。

第4个回答  2017-12-07

谢邀。

欧洲束腰、中国缠足,这两大畸形审美,都是很骇人的,接下来,悦史君一个个来介绍。

第一,欧洲束腰。

欧洲束腰是中世纪时期的一种潮流,提供了女人的“第二种骨架”,帮助她们打造符合时代要求与身份地位的体态。

但这种畸形的审美却是致命的,因为束腰胸衣中间都有一根鲸骨、木头、象牙、兽角或金属撑骨,以维持它的直挺,这种胸衣的压迫,从乳房之下紧紧勒到胃部。

当时的欧洲女人愚蠢地为了拥有苗条身材,甘愿受苦,绑紧勒带,紧紧箍扎,直到两肋出现长而深的伤口,深入肌肤,从而插破了肝脏,甚至因此死亡。

即使不使用束腰的工具,光是节食瘦身,最后患营养不良症,患厌食症而死的女人也为数不少。

在持续的内脏损伤、肋骨变形等病痛中,女人终于在细腰和活命之间选择了后者。到1910年代,束腰风气渐退,欧洲女子的腰围总算回到比较合乎生理健康的尺寸。

第二,缠足。

缠足,是指用布帛将少女的脚缠绑禁锢,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畸形肉块。

而古代的文人,竟然把“小脚”称为“三寸金莲”,是我国古代女子畸形审美的表现。

缠足在古代非常流行,就连一般人家的女子,如果不缠足就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甚至婚嫁都要成问题了。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它变成一双畸形的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

总的来说,都是古代重男轻女的错,男女平等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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