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可以用这些法则来让任何人喜欢上自己。
心理学法则1:关联
这本书全部讲的都是人和人之间的关联,但是在这一段,“关联”这个词另有所指。简单说吧,如果你和某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结伴出现在别人眼前,那个人就会把那种愉快的感觉和你关联在一起。比如说,你正准备出去度假,那么不管看见谁,你都会把“要去度假”的愉快心情跟他关联起来,而你对那个人的好感自然就会多一点儿。相反,研究指出,要是你正在肚子痛,那你对周围人的好感度就容易变低,他们无意中成了“关联”的牺牲品。当然了,虽然产生好感远不止“和好事一同出现”这么简单,但这可以让他人对你产生强烈的情绪——不管是好是坏。
所以,想要让某个人喜欢自己,那就趁他高兴的时候和他说话。他会把当时的好心情和你相关联,然后就会对你产生好感。
提醒
想看出别人的情绪好坏并不难。但如果有时你不确定,那就观察他的脸。
◆如果他情绪很好,多半会冲你真诚地微笑,眼睛会睁得大大的。要是他只是动动嘴角,五官根本都没配合,那只能算是客气的表示。通常,这种表情意味着此人情绪不佳。
◆眼神的接触最容易反映情绪状态。如果我们心情很好,就更容易直视对方。相反,情绪很糟的时候,我们就会往下看,或是躲开对方的目光。
心理学法则2: 日久生“情”
人们常常相信一句俗话,“亲不敬,熟生蔑”。可这句话其实不对。现实甚至与之恰好相反——无数的研究结果表明,你和某人接触得越多,他就会越喜欢你。
根据莫兰德(Moreland)和扎荣茨(Zajonc)1982年的研究,只要第一印象是正面的,重复出现会提升好感度。重复出现的主角可以是任何东西:一个人、一个地方,甚至是某样产品。露面的次数越多,对方反应就越积极。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广告里头只出现产品图片或名称,却不说产品有什么特点,也不说产品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生产商不需要说这东西有多好,只要让我们记住产品形象就行。广告商和政客们早就深谙此道——只要重复曝光,就能够增加产品销量或者拉到选票。研究表明,比起其他的字,你会更喜欢自己姓名中含有的那几个字——日久生“情”的力量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所以,仅仅是经常出现在某人面前,就能加深他对你的好感。有时我们误以为,要博取好感就应该以神秘的、若即若离的姿态出现在他人面前,但这恰恰减少了互动的机会。经常出现在身边的人更容易和我们进行互动,所以我们便更容易喜欢上他们并和他们做朋友。(顺便说一句,不用担心什么“物以稀为贵”,除非你希望对方迷恋上你!喜欢和迷恋完全是两回事——这个稀缺定律我们会在后文提到。)
心理学法则3:“两情相悦”
无数研究(和常识)表明,要是对方喜欢我们,我们就会更容易喜欢对方。所以,当我们发现某人认为我们不错的时候,下意识我们就会觉得这个人也挺好的。因此,必须要让你的“目标”知道你喜欢他,尊敬他——当然,你得真的喜欢他尊敬他才行。
要是他压根儿就不喜欢我怎么办?奇怪的是,研究发现,一个如果一开始并不喜欢你的人,后来渐渐地对你有了好感,那么,比起一开始就喜欢你的情况,他对你的好感反而会更多。记住,如果你跟他的关系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让情况来个180度的大转变——恨不得一下子就把他变成你最好的朋友。研究显示,逐渐产生的好感绝对比“立即打得火热”更有效。所以,不要过头,用不着一下子就变成他的头号粉丝。应该平稳渐进地使用“两情相悦”这个方法,让他逐渐感到你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心理学法则4:相似生好感
有人认为异“性”才会相吸(这里说的是性格),其实这是错的。事实上,我们更喜欢和自己个性相似的人。虽然有时候对方与自己的性格差异会勾起我们的好奇心,但是,“相似性”和“共同点”才会使双方产生好感——这就是所谓惺惺相惜。跟他说话的时候,聊聊你们的共同爱好和兴趣吧。
跟这个道理很相似的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同经历过人生起伏的人特别容易产生深厚感情。比如说,在一个战壕里共过生死的战友,新生入学时一起被人捉弄过的同学,往往会结下牢固的友谊。就算你们没有真的共同经历过,只要有过类似经历,这条法则也适用。正是因为这个,两个素不相识但有过相似经历的人特别容易见面就熟——不管是生过一样的病,还是都中过彩票。“他明白我的感受”,这个念头会引发出温暖的情感。这是因为,人人都渴望得到理解,那个重大事件很可能造就了今日的他,而拥有相似经历的人会感同身受。
心理学法则5:让对方感觉良好
别人对你印象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让他产生怎样的自我感觉。你可以整天想法子让他喜欢你,让他对你产生好印象。可是,真正起作用的是他自己的感觉,而不是你的努力。你有没有发觉,如果一个人发自内心地称赞你,对你热情又友好,你心里头是不是特别舒服?反过来也一样,假如有个人看谁都不顺眼,见什么都挑刺,好像要把别人的生命力都吸干似的,你愿意跟这种人待上5分钟吗?做个让别人感觉良好的人,你的人缘会大大提升。
心理学法则6:创造和谐
和谐会创造信任,会在你和对方之间架起一座心理上的桥梁。如果两个人十分“同步”,那就很容易相谈甚欢。就像我们容易喜欢上兴趣爱好跟我们一样的人,我们也会下意识地喜欢一个行为举止像我们的人。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做出你惯做的手势,或是说话用词跟你很像,你就比较容易喜欢他。这本书里还会有很多地方讲到创造和谐的技巧。现在,先介绍两条很有用的小贴士。
◆模仿肢体语言:比如说,如果对方一只手插在兜里,你也这样做;如果他做了个手势,过一会儿,你也不露痕迹地照样做一个。
◆模仿语气语调:跟他的语速同步。如果他说话慢悠悠的,很放松,你就放慢语速;如果他语速很快,那你也相应加快。
心理学法则7:让他为你做件事
对人类天性的研究发现,人们在伤害别人之后,会变得更加不喜欢对方。请注意,我不是说人们可以去伤害自己不喜欢的人,尽管这有可能是真的。但我的意思是,当我们伤害了别人,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潜意识都会让我们不喜欢对方。这种反应是为了减低内心的冲突。因为依照认知不协调理论,当我们的行为与对自我的认知不符合的时候,我们就会觉得不舒服。所以,为了减低这种内在冲突,我们就会给自己的行动找个理由,好跟自我认知保持一致。这时候我们内心的冲突是,“我怎么会对人家做这种事?”随即我们开始找理由:“肯定是因为我不喜欢他,是他活该。否则,干出这么狠心的事,我岂不成了坏蛋?我才不是坏人呢。”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我们对别人做了件好事,我们心里就会多喜欢他一点。如果我们给对方帮了个忙,我们很可能对他印象更好了。
如果你要求他给你帮个小忙,他心里会对你产生温暖友好的感觉。可是,我们往往做反了:想让别人喜欢我们,我们就去给他帮忙。他或许会感激你,觉得你这人不错,可是这不会让他更喜欢你,尽管你看似更招人喜欢了。你想要的,是让他对你产生好感,而不仅仅是觉得你是个好人。你应该让他为你做件事,而不是为他做事。
心理学法则8:偶像也是人
阿伦森(Aronson)、魏勒曼(Willerman)和弗洛德(Floyd)在1966年的研究表明,看到你崇敬的人做了件傻事,你会更喜欢他。这跟人们想的恰恰相反。一个处处完美无缺、自信满满的形象并不会带来你想要的结果,也就是说,这很少能让别人更加喜欢你,或是正面地看待你。如果你想招人喜欢,不妨惹出点小小的尴尬,然后自嘲一下。别装得像没事人似的,也别装做没看见。自嘲一下,幽自己一默,这是个赢得好感的绝妙办法。
别拿自己太当回事——这会拉近你和他人的距离,让他们喜欢待在你身边。没人喜欢装腔作势的人。只有特别自恋、处处在意自己形象的人才会装出一副十全十美的样子。人们通常都不喜欢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让人看看你可以自嘲,这绝对会帮你赢得好感。而当我们想摆酷,或是凸显自己的重要性时,别人反而会觉得我们太拿自己当回事,这种没有底气的自信其实是很不得体的。
对于这种天性,很多人不理解。我们的确喜欢自信的人啊,我们会被他们深深吸引。但要知道,真正自信的人用不着到处宣扬自己有多伟大,他会让别人自行发觉。然而,自夸又傲慢的人实际上内心很怯懦,我们往往在直觉上就不喜欢他。内心自信又安全的人不会惮于自嘲,他不怕人家知道他也是人。所以,你瞧,这根本不冲突。别太拿自己当回事,正视自己的错误和毛病,这正是自信的表现。
心理学法则9:态度积极
之前我们讲到,我们喜欢跟自己相像的人。但是有一条例外:没人喜欢闷闷不乐、容易发火、整天惨兮兮的人。我们都喜欢开朗又积极的人。为什么?因为我们自己想要那种感觉。看到别人身上有这种特质,会让我们更喜欢他。你或许认识某个人,甚至你自己就是——讨厌那种一起床就乐颠颠的人,可事实是,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确会被那种态度吸引。想想那种真正让你没法容忍的人吧,他们恰恰就是那种抱怨不停、烦这烦那、到处找碴儿的人。和自信一样,积极的人生态度才能令你焕发出超凡魅力,让你变成万人迷。
等等!难道惨兮兮的人就没伴儿吗?当然不是。悲惨的人喜欢找跟他一样惨的人做伴。但是,这并不等于他喜欢那些人。惨兮兮的人喜欢跟另一个惨兮兮的人凑在一块儿,互相诉苦,可是一旦他心情好了,他会马上甩开那个烦人的伴儿。这是因为他从来也没喜欢过那个人(至少不会因为这种相似性而产生好感),他喜欢的只是分享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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