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照顾政策吗

如题所述

您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可知: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论文、职称外语不做硬性规定,《指导意见》明确从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申报的“硬杠杠”,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引导医生回归临床。同时,强调评审指标要“接地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有所区别,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康复等任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考核评价,实现“干什么评什么”,避免职称评审和实际工作出现“两张皮”的现象。

  考虑到地区差异,《指导意见》给各地留有一定空间,各省(区、市)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适用范围、聘任标准等。

  (一)健全评审体系。对卫生专业中、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发展需求,确定本地区聘用标准。对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各省(区、市)可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单独设立评审组。

  (二)优化评审条件。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关于论文、科研要求,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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