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一直纠缠,还经常恐吓威胁,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双方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离婚,自确定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双方即不存在夫妻关系双方若通过协议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时约定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处理,如果是经诉讼的,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处理。一方不配合、不履行判决、调解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在离婚时有尚未处理的财产,或者对处理结果反悔的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法院处理。因财产发生争议的,双方不能协议的,仍可以请求法院处理,如果其他事情,无故恐吓、威胁的,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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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7
中国为什么就没有法律强制性的遏制这样的疯子,我也是离婚6年了,那个疯子一喝酒就打电话对着我发酒疯,还说以后不让我看孩子,因为我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固定的居住环境,所以没有办法把抚养权要回来,真的头太大了,每天都生活在担惊受怕里
第2个回答  2017-12-01
他怎么骚扰你啊?这个因人而异的,如果你前夫是个胆子小的人,你还能报警恐吓他,但是如果你前夫是有点权和钱或者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你怎么都躲不开的。他为了什么原因骚扰你,是钱,财产还是子女问题。我上班的时候遇到一个大学老师也是这样,被自己的前夫骚扰。无奈的是前夫是个小老板,有了小三后就离婚了,但是小三坏心眼,非要大学老师的房子财产,那个小老板就找黑的天天骚扰她,她没办法就找她的朋友求助,幸好她朋友有法律教授之类的,帮她解决了,还建议她赶紧逃到外地去,还帮她在外地找工作。你的前夫要是这样胆子大的不讲理的,你是无计可施的。
第3个回答  2017-11-30
保留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等以备不时之需,必要时可以报警报警时一定要阐述对方给你带了的精神和身体的压力,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留报警证据(证据同上)这是法律途径;
但在我们国家目前的国情来看,警察遇到这种情况更多的只是警告对方,当做家庭矛盾来处理的;但毕竟法律途径是被动的,不是主动性的;所以为了您自身和家庭的安全在对方威胁你的时候请提醒的您的家人,自己出门的时候尽量不要单独一个人出门,更换门锁密匙;如果对方是报复心极重的有条件可以暂时性搬家或者一些避开接触的方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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