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哪里办护照

如题所述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咨询电话:0512-63982317

投诉电话:0512-63457938

节假日值班电话:1391276996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9:00-11:45,下午:13:00-17:00

扩展资料

办事须知: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

许可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第一款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申请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收费项目:加注

收费依据:苏价费【2002】224号;苏价费【2013】332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

收费标准:20元/个

收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收费依据:苏价费【2002】224号;苏价费【2013】332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

收费标准:200元/证

办理条件:中国公民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中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16
吴江办护照在吴江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地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77号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受理窗口地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77号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咨询电话:0512-63493676,监督电话:0512-63457938
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二、申请材料:
  (一) 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规格:40×30毫米)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并提交复印件。
  (三)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申请提交:
  (一)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三)申请人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可以不签名。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使用本民族文字签名。
  (四)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新护照上将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号码,也可以申请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注:提交的复印件需为A4规格纸张,证件办理期间请勿将户口迁出我市。
  四、加急办证情形: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需调查的,签发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符合加急办证条件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件
第2个回答  2014-05-19
各出入境管理局都可以办。你可以先上市出入境厅官网预约,上面会要你填个表,里面有一个月内可以办理的日期供选择(节假日一定不行),另一栏是要你选择户口所在或居住地辖区的,你就选你最近的辖区,提交之后就会显示具体地址了,然后你按预约时间去办理即可,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照片回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10
现行办护照手续

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一)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领表时请说明申请前往的国家(地区)和事由,以免领错表格。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审批表》

填写申请表时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记载一致。
(五)“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六)“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七)“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
(九)“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六)“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七)“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
(九)“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十)“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应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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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境外邀请人的情况及申请人关系”须填写邀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境外住址、职业及与申请人关系的形成经过;出国留学填写与境外学校联系的方法与经过。

单位意见

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

公民因私事出国出境,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审核意见,具体要求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三)l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l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国的意见,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以外人员,如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北京市职业介绍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分别由"中心"和所在区(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意见书。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由一、二两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外省、直辖市、省市(计划单列市)人才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意见;

(六)军队干部因私事出国的,除提供与出国事由相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军队干部因私出国人员审查审批件》

(七)其他人员在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八)在北京三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其暂住地的派出所、应聘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出具出国意见,待出入境管理处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误后,依法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为非本单位和非本系统的申请人出具意见书和加盖公章,对违者将根据出入境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七)其他人员在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八)在北京三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其暂住地的派出所、应聘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出具出国意见,待出入境管理处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误后,依法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为非本单位和非本系统的申请人出具意见书和加盖公章,对违者将根据出入境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4个回答  2014-05-19
去吴江行政服务中心办,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998号 电话 6398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