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环保部有什么关系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环保部是隶属关系吗?同属国务院吗?

这两个是同一个部门。原本叫国家环保总局,08年部委改制时,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是2008年,设立的正部级部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环境保护部。

环保部仍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还有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任务。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国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订国家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国家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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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4

这两个是同一个部门。原本叫国家环保总局,08年部委改制时,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身份一直在变,叫总局时是直属机构,现在则是国务院其中一个部门。

具体历史: 1973年 开始成立了国家级机构,当时叫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环办)

1982年 经过第一次机构改革,成立环境保护局,归属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也就是建设部 

1984年 更名国家环保局,依旧在建设部管理范围内 

1988年 从建设部分离出来,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8年 变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年 成为环境保护部(环境部)

2018年 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扩展资料: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环境保护部。环保部仍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还有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任务。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所以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部,现在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百度百科-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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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这两个是同一个部门。原本叫国家环保总局,08年部委改制时,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身份一直在变,叫总局时是直属机构,现在则是国务院其中一个部门。

具体历史: 1973年 开始成立了国家级机构,当时叫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环办)

◆1982年 经过第一次机构改革,成立环境保护局,归属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也就是建设部

◆1984年 更名国家环保局,依旧在建设部管理范围内

◆1988年 从建设部分离出来,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8年 变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年 成为环境保护部(环境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19
两个就是一个部门不同时间的两种称呼,现在没有环保总局,只有环保部,只是好多人在称呼上还叫环保总局,叫习惯了,2008年把原来的环保总局升级成现在的环保部,不管是以前的环保总局还是现在的环保部都是属于国务院管理的,就相当与把级别升高了一点,汇报还是一样
第4个回答  2010-07-19
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家环保部,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