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3章的逐节解释如下: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1、「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罗十三1),每一个政权的存在都仰赖神的允许,地上的权柄不过是表明神的权柄。
2、任何政权,无论形式是民主、共和,还是专制、独裁;无论成因是选举、任命,还是政变、侵略;无论信仰是敬虔、顺服,还是抵挡、悖逆,若没有神的允许,没有一个能够存在。
因此,「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实际是顺服允许这权柄存在的神,目的是「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3、「善事」的标准「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因此,当人的命令违背神的命令时,我们在行为上便不能「顺从」,因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但在态度上还是要「顺服」。
4、保罗劝勉信徒顺服掌权者,并非因为当时的政权善待教会。实际上,正是犹太公会和罗马帝国两大权柄合作将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
当时的罗马帝国是奴隶制,没有民主、自由和人权,在位的罗马皇帝尼禄(主后54-68年)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暴君、同性恋者,死后甚至被罗马元老院宣布为人民公敌,施以除忆诅咒(Damnatiomemoriae)。
5、保罗写完本信后之大约一、两年,尼禄残害基督徒,保罗和彼得都在此期间殉道。此后二百五十年间,罗马帝国对教会有十次大逼迫,但教会始终遵守使徒教导, 没有以暴力抗拒、用血气对付血气,最后温顺的教会却「徒手征服了罗马帝国」。
因为在一切「作官的、掌权的」之上的,是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十八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