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摔伤后工地应给工人怎么赔付

如题所述

工地作业中摔伤的赔偿标准如下:若工人参加了工伤保险,且工伤已得到认定,工人将享有工伤待遇。如果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垫付。
工地摔伤的赔偿方式包括: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算。
3. 交通费和食宿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康复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
5. 辅助器具费用:根据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的限额标准计算。
6. 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 护理费用:伤残评定后需要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计算:完全生活不能自理者,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按40%计算;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按30%计算。
8.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如果工地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可以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如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将受到责令限期支付工资报酬、补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或经济补偿的处罚。如果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1. 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
2. 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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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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