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下情况
土地证和房产证登记的都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将这些土地分给三个儿子,儿子们建好楼房后打算在做新房产证时直接登记自己孩子(成年)名字,据说以后会有遗产税,这样可以避免。其中两兄弟在建房时共用一条楼梯,外看是一幢楼 但其实是两户人家,两个门牌号。如果要把其中一户人家证件做到孩子的名下,但另一个儿子家不同意,说两户是连在一起的,他们不同意就做不了房产证。
请问下大家,从爷爷处将房产证等转做到孙女处,需要爷爷的各个儿子书面同意吗,听说像这种共用楼梯的房子 需要实地测量过 才能开出分户证明 什么的,不太懂。 具体的步骤和法规有哪些呢 ,还有 关键人物 是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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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大家的建议,补充一些信息。首先爷爷还健在,所以不知道用什么方法 才能快速简洁的 将我们这户房产证做到孙女的名下。我不太清楚 过户 和 赠予 是不是一样。当初分土地的时候写过分家条约,但后来弄丢了。房子是按当地规定建造的,这个没有问题。此外,一个儿子是离异的,离婚协议上写将整幢楼判给女方(本想给孩子,但当时未满18),孩子由女方抚养。后来咨询了律师,被告知离婚时房产证那些都没有,所以协议是无效的。现在爷爷的其余儿子 已经知道协议无效的事,但就抓着 判给女方 这点不放,现孩子满18了 ,若想将房产证办出来,儿子们必定不同意签字。
大家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