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裔,在美国,不赡养父母,中国的法律管得了他们吗?

如题所述

华人移民美国已经有200多年历史。从早期卖猪仔式的劳工移民,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知识型新移民,华人在美国的待遇与地位有了很大变化,中美两国的关系也由不平等的、敌对的,逐渐转变为比较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如何看待这200多年的华人移民史,如何评价伴随着华人移民而出现的美华文学?这始终是众多海内外专家和学者们所研究的重要课题。美国著名华人作家黄运基在中国出版了长篇小说《奔流》(沈阳出版社1996年)、《狂潮》(沈阳出版社2003年)和中短篇小说集《旧金山激情岁月》(珠海出版社2004年)之后,又由广州花城出版社推出了散文集《唐人街》(2004年底),为我们对以上问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文本。一、以个人经历印证历史发展文学与历史都要求叙写生活的真实与本质。历史的写作不能虚构,需要大量的资料和数据作为基础,作者个人的经历在写作中不是特别重要;文学的写作不排斥虚构,但个人的经历、尤其是生活细节的真实,却显得非常重要。如果仅从个人经历来看,黄运基无疑在美华文学创作中占有先机:祖孙三代华侨,自己在美国生活了半个多世纪。他在《唐人街》中所写的都是亲身经历的事情,以个人(包括家族)经历印证历史与时代的发展,使这部散文集具有特别真实和厚重的品质。黄运基在书中自叙:“我的爷爷在他17岁那年当‘契约劳工’,既是我们所理解的‘卖猪仔’来到新大陆建筑中央太平洋铁路。17年后他回国结婚,由于‘排华法案’的执行,使他回不了美国。”(《话说“华侨文学”》)这里的“排华法案”指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绝对禁止华工入境十年”的法案。该法案到1884年又作了修订,条款增加到17项,扩大了限制华人移民的范围;1888年再次升级为《斯克特法案》,禁止暂时离境的华工重返美国,把2万多名回中国探亲的华工拒之门外。黄运基的爷爷大概就在这2万名之列。早期华人移民在美国当苦力,开矿山、修铁路、垦荒地,对美国西部开发做出了卓越贡献,而当美国经济繁荣发展以后,这些华工却成了白人排斥和攻击的对象。由于美国限制华人入境,华人不得不采用一些不正常的方式移民,其中一项是“冒籍”。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火灾,移民局的档案全部被烧毁,很多华人趁机冒认是在美国出生,领得美籍证件。在“法官确定了土生儿孙国籍权利之后,又产生另一种冒籍手段。美籍华人到中国探亲回来,就向移民局报告生了孩子(通常是男孩)。这样制造了一个移民空额。几年后,居美华人可以转让或出售这些空额及有关口供资料,让其他华人冒籍入境”。既然是冒籍申请移民,就不能再姓原来的姓,必须改姓移民纸上的姓。黄运基的父亲于1924年以卓姓冒籍移民美国,1948年黄运基也同样以卓姓移民美国,所以黄运基中文名姓黄,英文名却姓卓。合法的姓变成不合法,不合法的姓反而变成合法的,这种现象在美籍华人中相当普遍。到了60年代,美国移民局发起所谓“坦白运动”,要求冒籍的华人移民向政府“坦白”自己是“非法入境”,然后根据情况由移民局重新登记移民手续,借机打击迫害华人社会的进步人士和异见分子。1962年,黄运基的父亲迫于压力向移民局“坦白”冒籍,黄运基则拒绝“坦白”,而被警察局以“非法入境罪”逮捕。接着,他父亲被迫在法庭上指证亲生儿子是“非法移民”,结果黄运基被判入狱三个月,监守行为五年。为了维护自己的公民权,他跟美国政府打了十年官司,终于在1974年才获准重新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读着《唐人街》第一辑“岁月留痕”中的系列散文,仿佛跟著作者回顾了半个世纪以来中美关系的历史,而作者的“美国梦”确实是跟中美关系的风雨阴晴连在一起的。黄运基为了寻梦,“15岁随父亲来到‘自由乐土’的美国,却还未踏足这片‘乐土’便失去了‘自由’,像俘虏似的被送进移民局关押起来,等候审问。就像父亲少年时来美国,被关在没有天使的天使岛上一样”(《失而复得的日记》)。50年代的美国,是极端排华反共的麦卡锡主义横行的年代。黄运基在军队服役期间,因为主张美中关系正常化、反对韩战,而被认为是从事“非美”活动,被军事法庭判处“不荣誉退伍”,勒令逐出军队,所有书籍、日记和几万字的长篇小说手稿都被没收。他顶着巨大压力,长期为中美两国建交而奔走呼吁,与几个朋友发起成立了“美中人民友好协会”;他以一人之力创了名震一时的《时代报》,在创刊号上报道了尼克松总统访华的“破冰之旅”;邓小平访美时,他以《时代报》记者的身份追踪采访,写下了一系列报道和评论;里根总统访华时,他作为美国记者团的成员一起随行采访;1974年他应中国外交部邀请,率领一个美国代表团到北京参加国庆25周年庆典;1979年1月1日,他在所有美国华文报纸中首先独家报道:美中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鉴于黄运基先生在新闻、出版、翻译、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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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2
要遵守所有中国法律吗?——当然,任何国家的公民,到其它国家去,都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任何一国公民到其它国家居住,享有《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并需参照两国间签署的其它有关条约的规定来执行。有没有相当于美国“绿卡”之类的东西?——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长期居留在中国的外国公民颁发类似美国绿卡的“永久居留证”。追问

不在中国境内

第2个回答  2019-06-07
老天会劈你,父母你都不想赡养了,还有没有良心。
第3个回答  2017-08-21
可以,带上你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4个回答  2017-08-21
请说清楚,谁是华裔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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