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属于什么银行?

如题所述

广西农村信用社属于农村信用社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

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

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扩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信用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广西农村信用社属于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其意为存储银行;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放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

    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农村信用社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隶属县级信用联社,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合伙制——归集体所有。
它没有商业银行那么多业务,从其职能上看相当于商行的一部分。但性质与商业银行有着本质区别。

2003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浙江、吉林、江西、山东、重庆、陕西、贵州、江苏等8个省(市)开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银监会已为农信社定位:在5年至10年间建成现代金融企业,最终成为商业银行。要用5年至10年分期分批逐步建成社区银行型的现代金融企业。

可见农信社要5--10年改革才会完成,最终成为商业银行。一旦改革完成,农信社最终成为商业银行,那么它就彻底成为银行金融机构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20
农村信用社在1996年之前归农业银行管理,96年之后农行和信用设分家,目前县里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即县联社是当地政府或财政为主要出资人的独立法人,下面的某某乡(村)信用社都是县联社的分支机构。城市的信用社,如某某城市信用社目前大多都改制为某某商业银行,或某某银行,如河北银行、廊坊银行等等。

现在又有了省联社,这个东西很奇怪,省联社(以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为例)是各下属联社出资的成立的公司,但是省联社不归其股东管,而是归省政府管,在业务上管理其股东即各地信用联社,就像儿子管老子,很奇怪。
第4个回答  2019-01-04
1、农信社一般是省政府下属的企业,农信社不属于商业银行
2、农信社像事业单位,国务院主导改革的民资入股 党委组织 政府行政 企业经营;
3、信用社是民资入股、政府行政、银监辖官的一个金融主体,目前由国务院主导信用社改制为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