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住宿费发票开票日期在行程之后可以吗

如题所述

如果有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住宿费发票开票日期在行程之后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从《企业财务通则》来看,只要是合理的并且不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个人建议】
你如果想要报销的话,一定要提供真实的证据才行如果开票方未能及时开票而导致延迟开票的话必须要加盖开票方的公章,还可以做出证明,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进行报销业务办理之前,最好直接到公司进行咨询,一般来说只要合理合法并不会出现一些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但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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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3
差旅费报销住宿费发票开票日期可以开在行程之后。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控制,建议您在行程结束后尽快开出住宿费发票,以免时间过长导致管理上的混乱。
另外,在差旅费报销中,一般需要提交所有相关发票和凭证,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餐费、门票等。因此,您还需要确保在开出住宿费发票的同时,其他相关费用的发票也能及时获取和提交,以保证整个差旅费报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2个回答  2017-03-18
1,如题所述事项,一般属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执行规范,应予按照财务规定如实报帐,那么,通常情况下,对于未能取得真实票据予以报帐的,财务不予核准报销。
2,如有特殊事由而致发票延迟获取,则必须提供相应证实的证据,例如开票方未能及时开票而延迟开票的原因(需加盖开票方公章),报销经办人的书面理由说明(需同行人员共同签字证实及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经公司主管及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企业实际规章制度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