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丢了能上小学吗?户口已经上了

出生证丢了能上小学吗?户口已经上了

出生证丢了,户口已经上了,可以上小学。
今年新生入校需要的手续:以陕西省为例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要求:
小学新生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居住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都在一起的户口薄或适龄儿童随父或母一方的户口薄)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对口小学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①义务段新生入学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地购房但未转户籍,本地购房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 以下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A.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有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无房的家长持无房的单位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登记。
B.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的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借房。家长持无房的单位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C.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如居住地安排不了,回户籍所在地登记。
D.城市拆迁全家已入住安置地,户籍因故未转入安置地。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到安置地对口学校登记。如居住地安排不了,回户籍所在地登记。
E. 城市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在学区内,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登记。如居住地安排不了,回户籍所在地登记。
F.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G.依法保障辖区内身体残疾、智力残疾、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其按时入学。
H.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好职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要解决好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单位退休职工,适龄儿童父母无立户能力未分户,孩子报生在此,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③ 以下情况不予安排
A.空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B.挂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在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上。
C.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以上情况家长应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为妥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及2016年陕西省关于外地户籍在西安市参加中高考政策等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入学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时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相对就近 学校登记 四证审核 社保优先”原则安排学生。
凡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进城务工人员:①非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务工的人员;②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2)办理条件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进城务工人员要符合“合法稳定务工”的基本条件,申请在我区上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须持户口本、就业证明、居住证明、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到就近学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在本区入学。为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能有序入学,我局将严格审核工作,办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实施“四证审核”制度。“四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户籍证明:父母的身份证和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材料(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016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09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②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A.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其中租房户还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6月 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现租住地物业、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还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B.本市户籍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三个县(周至县、户县和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6月 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现租住地物业、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③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与西安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截止2016年6月30日以前连续半年以上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合法有效个体营业执照,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本区务工。其中提供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一证件(复印件)。
④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模板附后)。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专门注明,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校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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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8
已上户口的就行!追问

关键不是在户口地上学,在外地上的,也不知道行不行

第2个回答  2016-05-28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