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次健康教育。二、每月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 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三、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