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车祸发生后,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一些材料,直接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找不到保险公司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若使用了以上方法后,仍未获得赔偿或者是肇事者仍需要补充赔偿,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审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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