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0年12月1号入伍地方给了一张优待安置证,城市户口,当了八年兵这种情况民政部门给安排工作吗

如题所述

可以安排的。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你是2010年入伍的,可以依据1987年12月12日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来安置。

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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