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借条相关

法律,借条相关去年倒车弄坏了厂里的机器,老板说机器不是他的,是他朋友的,他朋友过来说要3万修理费,我没钱给,老板说写借条,后面他写的,我有签字,就写了日期金额,其他什么都没,老板的股东说没事钱不用还,说厂里出,钱没经过我手,现在老板的朋友说拿借条问我要钱,请问老板的朋友有没权力问我要钱,我一定要还么?求教

借条有还款期限吗?能证明中间有进行过催要的,诉讼时效从新计算。现在是三年诉讼时效,对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时效规定》)第六条指出,“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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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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