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说转正半年后才给我买社保,可以申请劳动制裁吗。

3.13号入职,入职一个月4.13号转正,开始和我说的是公司福利该有的都有。入职三个月以后查询社保发现并没有给我买,于是询问人事,人事的回答是必须入职满半年也就是6个月整以后才会给我买社保。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我能拿到多少赔偿。求懂劳动法的大佬解答,谢谢!!

可以申请,法律规定试用期就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可以先保留录取文件、工资流水、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不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社保局会强制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追问

录取文件没有,但是有和他们的聊天记录,当时签合同只有甲方的一份。工资条每个月都有发我email。我可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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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6
社保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算是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只能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绝不是不缴。

国家有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积金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
第2个回答  2019-08-02
入职一个月单位应该参保
现在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如果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因为你入职不到半年,也就补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那我工作到满半年是不是就可以去起诉了

追答

满不满都可以申请

追问

好的谢谢

第3个回答  2019-08-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社保是入职就应当缴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纯的未缴纳社保并无补偿,只是依法补交就行。要是入职30天内没签到书面劳动,超过30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9-08-02
可以是可以,但看你想不想在这家公司干了。追问

肯定是不想 太坑了

追答

看看需要的时间精力和赔偿值不值得。

追问

我是准备在上一个半月,到时候去申请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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