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南康市人民法院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置了多个专业部门,确保司法工作的高效运行。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 **政工科**:负责协助党组管理法院干部,包括考核、等级评定、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以及组织各类表彰和工青妇活动,同时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 **办公室**:作为行政支持部门,负责司法公务的处理,综合协调内外联系,包括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事务,以及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等。

3. **立案庭**:负责审查各类案件的立案,处理诉讼费用,指导诉讼工作,监督人民法庭立案,处理信访事务。

4. **研究室**:负责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撰写重要文件和报告,进行法制宣传,管理法院网站,编发相关信息刊物。

5. **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包括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受理检举、揭发,维护法院形象。

6. **司法技术科**:负责法院的网络技术工作和司法鉴定任务。

7. **刑事审判庭**: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等严重犯罪的第一审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

8. **民事审判庭**:分别审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9. **审判监督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处理上级交办案件,执行领导交办事项。

10. **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赔偿案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11. **执行局**:负责执行法律文书,协调执行案件,包括外地委托和指定执行。

12.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参与死刑执行、押解、警卫等任务。

13. **横市人民法庭**:处理横市等乡镇的一审民事、民商事、刑事自诉案件。

14. **唐江人民法庭**:审理唐江等乡镇的同类案件。

这些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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