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网上复制的,真的是很着急的盼望得到专业人士的指点.我想要离婚,但是去法院,没有结婚证人家不给立案,让我去民政局开证明.可是民政局又要我户口本,可是这两项都在对方手里.请问,这种情况,到底还有没有办法可以离婚??第二个问题,如果这种情况不能立案的话,我分居2年,可以离婚吗??到时候是不是仍然需要结婚证和户口本呢??如果不聘请律师 我个人去办的话 能做什么呢 我还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