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21
1、刚进法院,做这些工作时,开始应该都有前辈带段时间吧。留心一下,学习好的经验。
2、留置送达时,法律规定是要有见证人,但普通的案件,如果被告或家属不肯签收的,一般就直接留下文书走人,然后在回证上将情况证明,哪有那么多功夫找见证人(当然如果是特别重大案件,或能预见到当事人很吊,会处处挑剌的,这些案件会慎重)
3、当事人拒签,很多时候是法律知识欠缺,不理解,认为签字就是认可对方意见等等,这时候,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说明文书送达的法律意义,及不签收照样产生相应法律效力。多学习一些调解工作做得好的前辈的经验
第2个回答 2010-06-22
现在大多数都是打电话给被告方,然后叫他们自己去法院拿的
第3个回答 2010-06-23
最好不要报聘书,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过了司法考试不能转法官,当了聘书不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个我是有亲身体验的,我因为是聘书,过了司考不能转法官,因而报了审判员考试,笔试过了,资格审查被刷了下来,我是山西的.)
法院累死累活的活儿都有书记员干。而且是聘任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裁了,工作的稳定性没有保证。总的来说,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