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买房拆迁时赔百万卖家反悔,对此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买房子都是一件终身大事,因为中国人自古就有落叶归根的文化,所以一定要有一个所谓“灵魂的归属”,而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就是完全符合中国人对于“归属感”物品。但是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最为重要的是要弄清楚房子的来源,设施等等,千万不要被开发商或者其他买房者所欺骗,毕竟一套房子少说也有好几十万,这几乎都是一个人数十年的心血,所以当然要格外的小心。

可是话虽如此,但是总有一些骗局的确让广大购房者猝不及防。在1998年的时候,一名梁某从石某手中以七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在全款交付之后梁某便在这套房子当中住下了,二人相安无事,一直持续了许多年。直到2020年的时候石某突然上门找到梁某说想要要回这套房子,并将之前的七万元退回给梁某,原因是石某刚刚知道自己的房子要被拆迁,而房主可以获得两百多万元的赔款,于是眼红的石某便找到了梁某,但是梁某当然不愿意退还房子,毕竟自己都已经住了二十多年,怎么可能就这么把自己的房子在给别人;更何况石某知道这个房子要拆迁之后才来找梁某退房,这不是摆明了要讹人吗?于是石某将梁某告上了法院。

令人感到最有意思的是石某最后真的胜诉了,原因是石某的房子是农村的,根据当地的规定这套房子只能卖给本村人,外地的人是不可以的,所以梁某的购房合同无效。但是这样就有一个非常令人感到不解的地方:22年前的7万块钱和现在的7万块钱的购买力简直天差地别,如果只退给梁某7万的话,梁某最后不仅失去了房子,最后全部身家只剩7万元,敢问这对梁某公平吗?希望法院可以给梁某一个公道的判决,毕竟总得让人生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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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4
答:我觉得这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对此,我认为无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应该遵守诚信原则。
第2个回答  2021-05-04
后悔没用。谁让自己没眼光,不能说觉得自己卖错,买家就没有资格享受卖房后房屋增值部分。
第3个回答  2021-05-04
这个事情真的是运气问题了。既然当初享受了卖房子的钱,现在又想要拆迁的钱,这不是很矛盾么。
第4个回答  2021-05-04
我觉得你已经把房子卖出去了,已经是别人家的房子了,这个赔款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的,你就算再后悔也没有什么用,因为你已经卖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