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告他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随时都有权利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已经到非常严重的地步,那么其行为就涉嫌遗弃家庭成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的生活里要相互依靠,但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患了重病失去了自理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就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如果拒绝抚养按照相关法规可以进行起诉来索要抚养费。,(一)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二)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2、交一定的前期律师办案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起诉离婚其他费用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四)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五)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六)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情形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的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二)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