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了离婚协议书没拿离婚证算离婚了吗?

如题所述

您好,双方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这不算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为准。
关于离婚的流程,我国目前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现在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材料。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更多的解决夫妻间有争议的问题,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子女抚养权归谁或债务该如何承担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男方,诉权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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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1
你好,是不算的。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鉴于你们的情况,你们双方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还不算离婚。为了避免纷争,仅仅有离婚协议是不行的,你们双方还是要依照规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把离婚程序走完。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0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21
只签了离婚协议书,并没有办理离婚证,这个并没有说离婚,只有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的一个月过后,再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证了,才算真正的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17

只签了离婚协议没有拿离婚证,

是不算离婚的,

只有拿到离婚证书,

才能算是真正的离婚。

望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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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9-16
您好!只签了离婚协议书,没拿离婚证,不算离婚。必须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到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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