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村经济合作社”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说白一点,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就相当于行政机关与企业。
从理论上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都以建制村为地域范围,以该地域范围内的农民为其成员,但是它们的性质不同,两者有着不同的组织目标、价值诉求和运作逻辑。村委会虽然在法律上定性为群众自治组织,并不是政治组织,但是它与一般的自治组织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村委会的成立并不是基于自治组织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而是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村民也没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村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此项规定,村委会设立的提出和批准都是由政府决定的,村民的共同意志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其次,村委会承担了很多政府职能,如协助政府完成各项任务,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等。按照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虽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是村民委员会有义务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村委会是一个准政府性质的公共权力机构。许多外国学者也因此将村民自治理解为“地方自治”。
无论是从推进村民自治还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角度看,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宜分不宜合,政治的归政治,经济的归经济。建议正在修订中的《村委会组织法》对两者的关系作出更为清晰的规定。突出村委会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剥离其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功能,使之成为单纯的村民自治组织,其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和集体经济收益支付。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全权负责。当然,组织分离并不排除两者在人员构成上一定比例的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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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5
1.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利和关系划分的请示的答复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经合社是集体经济组织,代管运做集体财产。

拓展资料: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选文盲、赌徒、违法犯罪者,不得侮骂村民和侵犯人民的利益,一旦发现可以直接举报给当地政府。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15
1.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利和关系划分的请示的答复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经合社是集体经济组织,代管运做集体财产。

拓展资料: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选文盲、赌徒、违法犯罪者,不得侮骂村民和侵犯人民的利益,一旦发现可以直接举报给当地政府。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3个回答  2023-05-19
在推进村民自治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都是农村重要的组织机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是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由村民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监督。
而村经济合作社则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种形式,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应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在实践中,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村委会可以支持和引导村民组建村经济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村经济合作社也可以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事业发展提供物质和经费支持。
综上所述,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重要的组织机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它们的职责和功能有所不同。村委会主要负责村民自治和社区管理,而村经济合作社则主要负责农村经济合作和服务。
第4个回答  2021-06-29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说白一点,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就相当于行政机关与企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