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安机关有权利逮捕吗?

如题所述

逮捕是由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执行,或者由法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认为应当逮捕的,会报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决定逮捕的,公安机关执行;如果不决定逮捕的,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