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里有哪些不安全的事例事故

如题所述

1、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一名疑患精神病男子在南平实验小学校门口挥刀乱捅,至少造成小学生8人死亡。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疑似精神病患者。

2、2010年4月12日,在广西合浦某小学门前又发生了一起凶杀事件,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

3、2010年4月28日,广东雷州男子校园内砍伤师生16人,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1名教师,有一名学生逃跑中受伤。

4、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持刀行凶事件5儿童伤势较重,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该事件中受伤的人员一共为32名,其中学生29名,教师2名,保安1名。

5、2010年4月30日,山东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王永来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4.最新《民法总则》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最新《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校园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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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2

1、教室伸懒腰,铅笔戳伤同学眼睛。

2、学生看铅球赛被砸伤。

3、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导致摔伤、擦伤等。

4、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校园设施老化,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

5、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6、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7、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

8、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9、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

10、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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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02
1、在校园内,注意学生上下课期间推搡拥挤,严重的造成踩踏事故。
2、注意门窗,有学生翻窗户或者擦玻璃时造成摔伤。
3、注意高空坠物的现象,有砸伤。
4、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注意学生安全,运动员一定要事先体检,万一有学生心脏病突发等,学校要担责任。
5、注意活动课如体育发生的碰撞推搡,实验课发生的爆炸尤其严重。
6、注意男女生之间的关系,在学生心智不健全的时候,发生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后果不堪设想,老师要积极,健康得引导。
7、注意学生心理健康,校园也是学生跳楼等自我伤害行为发生较为频繁的地方,老师应当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多关注学生的生活和健康成长。
8、注意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这很普遍,尤其在初中,学生青春叛逆期的时候,给学生造成的心理创伤是巨大的,老师要关注学生课外的动向,做到心中有数。
学校是一个人数众多,而学生心智又不完全成熟的地方,各种安全事故高发,尤其是心理方面的,防不胜防,作为学校工作人员,应该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引起足够的重视,营造一个硬件及软件都能为学生保驾护航的环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