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公司法定代表人进黑名单 ,那他名下其他公司肯定受影响。现在计算机网络发达,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起了全国范围内的黑名单数据库,对于担任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明确限制,三年之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于已经是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将要求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但这个限制仅对有限公司,对个体工商户不受限制。 也就是说,你即使担任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不限制你做个体工商户。你只是在三年之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另外,上了黑名单贷不了款、不能注册公司、不能高消费。
会有影响。
随着国家信用系统的不断完善,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的企业的法人代表,会在银行、工商、税务等多领域造成负面影响,无法贷款、限制出境、不能再承担法人,甚至不可以乘火车、飞机,等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5〕2045号)对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
(一)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限制担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融资授信限制。
(四)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
(五)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六)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
(八)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九)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十)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十一)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二)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十三)限制企业债券发行。
(十四)限制取得生产许可。
(十五)列为检验检疫失信企业。
(十六)限制获得相关荣誉。
(十七)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八)其他联合惩戒措施。
除上述第(一)至(十七)项规定的惩戒措施外,本备忘录签署各部门依据本领域内法律法规规章正在实施的,针对未年检企业的限制、禁入和其他惩戒措施,应适用于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当事人。
失信企业“黑名单” 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建立起来的一种机制用以惩罚失信企业并公开而形成的名单。主要承担部门有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公检法、金融机构等。
中国将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
中国屡屡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高考集体舞弊,扶起摔倒的路人却有可能反被认定为肇事者,乘客用手机软件打车却又跑单……一系列社会问题都让社会诚信遭到质疑。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那法人还可以作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