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十级之后不想做了,可不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一次性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

如题所述

您好,可以,先向公司提出辞职和协商支付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是公司承担,但如果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都由公司赔偿给您。至于各是多少,要查您公司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实施办法,每个省的规定不一样。
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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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05
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你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
第2个回答  2023-03-12
工伤鉴定十级之后不想做了,可不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一次性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像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已经坚定下来的话,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的,毕竟你也是属于劳动意外伤害的话也许公司也会站在双方的角度给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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