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护照的流程

如题所述

在北京,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通过初审后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非京籍人员亦可以申请办理护照相关业务。不过必须在网上预预约申请,未预申请的现场不予办理。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扩展资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护照办理材料说明: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二、非京籍人员护照办理材料说明:

1、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及其配偶、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非本市户籍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规定程序获取。

3、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须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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