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不属于法定公文。
通知不属于法定公文。因为通知是一种谁都可以实施的行为,而且通知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没有严格限制。
而通告、简报、通报都是单位的正式公文,必须要由有权的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作与发布,而且在通报、简报和通告形式方面有严格要求,一般必须由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才能发布。因此,只有通知不属于法定公文。
法定公文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15种正式文种,分别为: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党的机关公文一般由17个部分组成。
《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