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通过法庭判的,但是房子当时因为没有全额付款,是用前夫的公积金贷款,所以在判决书上没有写上,写协议是我们两离婚判决书下达后私下补充的,没有证人,协议夫妻双方就放弃房子所有权,所有权归孩子所有,但是前夫在孩子未成年时有居住权,孩子的所有权也归前夫。女方因为不给抚养费没有居住权。现因为前夫对孩子不好,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一同要回房子给儿子住可以不
协议没有公证据有法律效率吗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