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米尔·涂尔干的主要著作

如题所述

涂尔干著作涉猎广泛,其主要的思想集中于四部巨著:《社会分工论》(1893年)、《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年)、《自杀论》(1897年)、《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也是社会学研究的基础著作。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开拓者,涂尔干一生出版了大量关于教育、宗教、自杀和犯罪的论文和专著,为社会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社会学的独立学科地位的确立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确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此前空疏的社会学方法论,实现了孔德提出的建立实证主义社会学构想。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涂尔干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深刻影响了社会学的发展。
《社会分工论》
《社会分工论》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1893年的博士论文,是其开山之作。一开始他就显示了他反对单一的功利主义思维的立场,他指出社会是多元的,是由种种矛盾的部分组成的,是要适应相互矛盾的种种需要的,必须有一种限定与平衡。他选取的题目是一个经济学的对象,但他却要从其中找出非经济的内核来。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就是,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经济现象。 书中主要阐述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为一种社会事实,该事实独立存在于个人之外,并具有独特特征,即称“集体意识”,而分工的真正功能是在两个人或者更多人之间创造出一种连带感,即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在《社会分工论》里,涂尔干认为只有社会成员间存在一定的向心力,即“团结”,作为成员集合体的社会才能存在。他进一步将社会团结分成“机械”与“有机”二种。道德是集体意识的反映,而法律则是社会借由道德的实体化而维持团结的一种努力。通过对二者的分析,涂尔干认为机械社会之后,文明不断扩张,社会职能也日益扩大, 人口的增加导致物质(每平方公里人口)跟道德(社会交往频率)密度增加,产生竞争生存物资的状态,如果不用战争去解决竞争压力,只能透过社会分工维持社会稳定。日趋复杂精密的社会分工,将各集团的人们纳入其中。透过分工,不同集团的人亦逐渐相互依赖。而在由机械社会向有机社会的转型中,传统集体意识的淡化影响了部分社会成员的人生定位,导致社会“失范(Anomie)”。他认为,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分工事实上增进了人的团结与幸福。涂尔干得这点理论深受其导师的影响,同时对将来的社会科学的研究的影响也极其深远。许多当代的人类学家理论都建立在这个理论之上,比如安东尼·纪登斯的“四个面向”理论。美国学者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阿尔弗雷德·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等人的结构功能论也撷取引用了他的一些观点,即认为社会学在研究社会结构时重点之一在考察不同结构的功能(Function)。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Les Règles de la méthode sociologique)被视为涂尔干的重要著作,其奠定了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及对象。在书中,涂尔干提出一个重要概念:社会事实(或称社会现象)。通过其概念的阐述,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为社会学确立的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具有仅仅为社会学所研究的特殊对象和相应的独特研究方法,是使社会学变成一门独立的科学所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从传统哲学的领域中提取出独特的社会学方法论,是该书的主要立意。社会学应视社会为一个“事物”(Social Facts as a Thing),它独立存在于个体之外,并对个体产生影响。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集体性、强制性三个特点,并由特征阐述出语言、宗教、道德、法律,乃至于流行风尚,都是社会事实,因而都属于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就此基础上,涂尔干提出了观察社会事实的原则,即客观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并提供了以观察与解释为主的社会事实分类及研究对策。同时,由于主张社会事实的关联性,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的比较研究较分割的理论阐述更具意义,由此萌生了社会科学的比较学研究。
《自杀论》
《自杀论》(Le Suicide)是涂尔干的一部巨著。在书中,涂尔干着手进行研究自杀的人们的特质,发现一种社会炼带的关系。从事自杀的人,与社会的涉入较少,呈现松散的状态;相反的,在某些很少从事自杀的群体中(天主教团体、犹太教团体),归纳出他们共有的特性,也就是宗教涉入生活的程度非常高,而且社会联结十分紧密。而同样的,人类社会中也出现过集体自杀的例子,这同样也是社会联结十分紧密的人才会从事的行为。因此,他可以将自杀的人们分成三种类型:利己的自杀、利他的自杀和失范的自杀。失范的自杀是社会价值的突然失去,无所适从而产生的自杀。他认为自杀是一种社会因素导致的现象,并且反映社会的混乱状况。社会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是正常的,偶然出现的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的本质难以确定,只能从外部去观察。社会现象有一定的功能。它们产生的原因要从社会环境中寻找,而反对作心理学与生物学的解释。所以,涂尔干认为自杀是一种常态,他认为自杀不应以个人心理探讨,自杀是社会影响个人的,所以应该以社会学的角度将自杀化为一种客观的社会事实,调查自杀率的变化。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é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为涂尔干晚年之作。他试从原始初民社会的基本互动方式,建构并认识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元素。同时通过归结出一个社会构成的最基本要素有:神圣世俗之分,图腾崇拜,仪式,节日活动,氏族等要素,结合社会学的分析角度阐述这些元素的社会性,认定宗教也是一种社会事实。另外涂尔干还从上述延伸出崇拜团体(氏族)内依照神俗二分所建构出来的世界观与分类系统。按照神圣性,依次可以透过氏族的分类与诠释(包括对于善恶的观念),开展出对整个世界的观点与认知架构。这个想法,后来透过他侄子牟斯(Marcel Mauss)传给法国结构主义大师李维史陀(Levi-Strauss),为建构主义最原初的模型。 该书重点分析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原始宗教,即氏族图腾信仰(Totémisme)。其材料取自英国学者在澳大利亚的实地考察报告,还借助了美国学者对北美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的考察资料,为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实际操作指南。涂尔干虽然并未在该书完整陈述自己终身研究的奥义,而上述几个元素的归总,对后世社会科学影响甚巨。但该书中因为取材及论述的问题,也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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