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有一部分是假的,但是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一、因为公司要裁员,所以您的情况分为三个请求
1、公司裁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这一点要看简历造假是否成立才能确认,具体往后看。简历造假是否成立只会影响到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会影响到其他请求。
2、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去年10月到6月(为了便于理解计算,直接按10月1日-5月31日算),也就是8个月的时间未签劳动合同,除去1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公司还要支付你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头条号:打听生活)(这个无论你简历是否造假,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影响的)
3、没有缴纳社保。这个不用多说,肯定可以要求补缴的。而且你还可以以此在公司之前申请被迫立即拿到经济补偿金。(注意!知识点:这个时间节点很关键,假设简历造假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提前以简历造假辞退你,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如果这时你提前以未缴纳社保申请被迫离职,那么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二、简历造假,与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关系,这里重点谈谈!
      可以说,现在大部分应聘者简历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水分,所以不代表简历造假就一定会被判存在欺诈、属于严重违纪或劳动合同无效的。具体要看是哪一项造假。
(一)需要对照公司的录用条件或入职后的岗位说明书。
      1、一般录用条件里都有学历、技能证书等,这些不能作假,所以这块没什么好说的。
      2、关于之前工作内容作假。比如明明没有做过XX项目,简历上却写了,这个公司基本很难证明,如果能证明,那也危险;或者简历上写的工作内容很强,但实际做起来却根本不是一回事,这种公司也很难证明,而且最多算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但你已过试用期),而不能算作假。因此这一方面也没什么大问题。
      3、工作过的公司作假。这个要分开看,如果是刻意漏掉一些工作过的公司来避开背景调查,那不能算作假。如果是虚构工作经历(比如没在这家公司做过,却写了),且公司能证明的话,那就算作假,但公司也很难证明,除非对对方公司愿意作证,否则基本不可能。
      4、像婚姻、疾病史(除传染病外)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即便你写的假的,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理由。
      5、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这些不能认定造假,但要为因此收不到公司寄送的快递文件而负责。
(二)结合简历,还需要对照劳动合同上的关键信息(未签劳动合同,所以就不存在这方面,但还是一起说一下)
      1、身份证号、姓名这些肯定不能作假了。
      2、联系地址、电话这些不能认定为作假,最多会影响到一些快递文件的接收。
      所以,综合来说,一般学历、技能资格证书、身份证件等作假,这个公司很容易取证。如果是这一块作假,且公司有完善的制度,那么公司就可以辞退你,且没有补偿金。

三、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获得以下权益。
      还是说一句:无论你的简历是否被认定造假,公司在裁员时,你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三个请求是互不影响的。
      1、如果简历造假,公司以此裁掉你,就没有补偿金(但公司的制度和取证肯定不会那么完善);如果简历被认定不属于造假的范围,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你补偿金,(头条号:打听生活)甚至要支付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个不用说,只要你能证明劳动关系,就一定能拿到。
      3、未缴纳社保,需要到社保部门投诉补缴。如果要拿经济补偿金,如前面所说,抢在公司正式裁掉你们时申请被迫离职(这一点不要轻易使用,只有你充分确认了你的简历是属于造假的,且的确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采用这一招)
总而言之,你肯定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而且按照以往实际案例来说,你能拿到应有的权益,至于补偿金或赔偿金,你也有大概率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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