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省份,一般一年2次,笔试上半年是1月份报名,3月份考试,下半年是9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面试上半年是4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下半年是12月份报名1月份考试。
笔试考试内容:
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暂不开考)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以上是河北省笔、面试公告的相关内容,具体建议查看所在省份的笔、面试公告内容,教材可以根据考试内容进行购买。
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安排为11月2日,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1月5日;
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和写作题,其中写作题主观性较强,占分数比最重。写作题考察的是考生的职业理念、文化素养、基本能力、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法律法规五大模板知识。
科目二
小学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和教学设计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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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时间上半年3月9日(星期六)、下半年11月2日
贵州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类别、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报考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个学科的考生,笔试选择301、302科目,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201A、202A、301A、302A四个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的,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的,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笔试对象及条件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