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共有房产如何除名?
情侣分手,因共有房产产权,男方支付了女方当初掏出的那部分首付款,女方则放弃产权,并将房产证证件交给了男方。但房产证除名遇到问题,因房产是按揭,需还清贷款才能过户,而男方一时掏不出。还有没其他方式,在不要求还清贷款前提下过户?房产赠与是否可行?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由于该房屋目前尚处于按揭贷款之中,也就是银行仍然享有对房屋的抵押权,在抵押权没有消灭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更名等手续的。因此在还清全部贷款之前,基本上不能变更登记。但是,办理除名的目的无非就是防范女方事后反悔或抵赖,仍然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完全可以通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规避风险,只要写清楚“该房屋首付款由男方支付女方,女方放弃房屋共有权,待房屋可办理更名手续时,由女方协助男方办理产权除名”即可,一旦对方反悔,可以依据该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