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支付垫付通知书要不要我出钱,事故中有责任?

如题所述

既然收到了通知书,说明交警在案件预判中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其实是在帮助自己止损,如果对方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了医药费,并作为跟对方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如果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 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伤者的要打120急救。然后就是等着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在责任没划分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规定就是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可以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出院后事故责任呀划分了,直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赔偿就可以了。 事故责任划分后,伤者也痊愈了,双方就赔偿问题要协商一下,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要参与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到位就你完事了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把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有法院判决赔偿多少。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垫付的医药费如何处理有的情形: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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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3
赔偿,是必须的,但具体数额可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诉讼中解决。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
事故的赔偿,原则上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你个人承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11
开门见山,既然收到了通知书,说明交警在案件预判中你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其实是在帮助自己止损,如果对方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3个回答  2020-02-23
一般来说,有责任的吧,应该及时处理的话,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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