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大红门的一个小服装加工屋上班、没签合同、我辞职老板要压一个月工资不给我、怎么办,我干四个月

我辞职不给怎么办呢?北京的劳动局管用么?丰台区的劳动局电话是?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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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7
1、可以提出辞职;
2、劳动局是劳动执法部门,对违反劳动法的单位可以进行处罚;
3、丰台劳动局的联系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邮 编:100073 ;电 话:010-63258051 。
第2个回答  2010-06-27
。。。肯定可以管的。你去申请直接仲裁,千万别调解。
先辞职,再告。
1、没有签合同,3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由于是用人单位的过错(不发工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拖欠的工资。
4、如果没有缴社保/综保,你也可以去申请。
5、如果偶加班费,只要有证据,也可以去申请。

现在未签劳动合同虽然大家都有责任,但是起码你可以拿到第一条中一半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