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六年多,6月11日公司外聘的律师往我的邮箱里发了一份关于和一家公司官司的管辖权上讼状,内容是向省高级法院提交的,律师只交待让我给公司老总看一下,没告诉我需要送到市中级法院去,因近些日子老总没有到公司来,这份上诉状没有交到他的手里,也没有送到中级法院,因我不懂法律,不知道关于诉讼要有时效的,也不知道给省高院的上诉书要能过市中院提交,6月22日的时候律师问我申请书送到了哪里,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中级法院要开庭审理,为此公司老总大发雷霆,说我给公司损失二三百万,并且要辞退我
问:此事件我有一定的责任(未及时交给老总或打电话汇报),公司因此辞退我,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律师没有告诉我要送到中级法院去,但他为推脱责任非说和我交待清楚了,我也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