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5月16日决定在哪儿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

1980年5月16日决定在哪儿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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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7
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27
标题: 1980年5月中国社会背景资料

我国决定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试办经济特区

5月1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转发《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中央在批语中指出,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央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正确的。两省工作有很大进展,成绩是显著的。两省试行新体制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这次会议总结的经验和提出的措施是可行的,要认真贯彻落实。批语要求中央有关各部门加强对两省工作的指导,采取积极帮助的态度。
第3个回答  2010-06-27
深圳 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5月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