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有权利提前一个月收取房租吗?

房东想涨房租,但是我拿出了我们已经签订好了的到2007年8月为止的租房合同,上面写的是固定房租,且租期内房租不变,于是房东没能成功涨租。但是她提出租房合同上有一句话:房租提前一个月收取,10月我刚交了3个月的房租(11,12,1月)按照她的说法我12月底就又要交3个月的,在租房中有这种惯例吗?
如果这样的话,我三个月里就要交出6个月的房租这样压力比较大,当初交房租我们是按照以前的惯例交的,没有提前一个月的说法。我也是第一次租房没有注意到这条,请问这样合理吗?

具体看合同约定,
如果没有这一内容,
那他就没有依据提前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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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09
按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