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区别

如题所述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审判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是从公众中选拔的,参与案件审理并拥有表决权的人员,而审判员则是通过正规法律教育并取得法官资格的专业人士。以下是对两者的区别的详细说明:
1. 资格条件不同:
- 人民陪审员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他们是从社会公众中选出的,参与案件审理时,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其他权利和义务与法官相当,是案件合议庭的成员之一。
- 审判员则必须通过国家举办的法官资质考试,获得法官资格证书,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2. 报酬制度不同:
-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通常是有偿的。
- 审判员作为国家公务员,其审理案件的报酬是固定的国家工资。
3. 案件处理地位不同:
- 人民陪审员不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他们在案件审理中的地位和法官不完全平等,陪审团的意见对案件判决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 审判员作为专业人士,除了审理案件外,还可能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包括:
- 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
- 在合议庭中独立发表意见,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行使表决权。
- 当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记录其意见,并在必要时请求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帮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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