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浇倒混凝土是否正确?如果不对,该如何做?

如题所述

当然不正确,前期的隐蔽验收和浇筑旁站都必须做到,如没有签署混凝土浇捣令施工单位就自己浇筑的,就是未经监理同意,这部分工程是不能进入结算的,并且浇筑的混凝土配合比及施工过程没有监理见证,如有施工质量问题须进行返工,返工带来的费用和工期也是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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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1、不正确,未经监理同意,这部分工程可不进入结算,返工带来的费用和工期也是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2、“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3、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第2个回答  2010-07-06
不对,应该在浇筑前报检,让监理检测钢筋和模板是否合格,经检查合格并由监理签字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3个回答  2010-07-07
显然是不正确的,进行下道工序前,应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待相关责任主体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浇灌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