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和祖父母都去世了,那么哥哥和姐姐确实有扶养弟弟妹妹的义务,如果祖父母有能力的话,那么应该是由祖父母来进行抚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去世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是轮不到哥哥和姐姐来承担这种义务的。但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存在的,就像这名跳河的女孩一般。但我觉得,这个女孩的父母只是离婚了,又不是去世了,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也不应该由她来承担,而应该由她的父母来承担。
我觉得他们应该将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三个没有成年弟妹的抚养义务。这个姐姐自己承担起这一切,可能是怕自己的父母根本就不会养自己的弟弟妹妹,如果有选择的话,她可能也不会十几岁就出来打工了。说到底还是他们的父母不负责任,根本没有那个经济能力,还是生了4个小孩,离婚了就不再管这些小孩,根本就不配当父母。哪怕是每个月给那些孩子寄几百元,都比让这个女孩一个人承担家庭的重担要强。造成这个女孩这种局面的就是她的父母,遇到一对不好的父母,有时候有可能毁了自己的一生。
这个女孩一个人打工赚的钱,要喂饱4张嘴根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女孩的弟弟妹妹是放在老家的,如果女孩的弟弟妹妹在她身边的话,可能这个女孩会更加不堪重负。我能够理解女孩的难处,但这次事件之后,我相信有更多的好心人士会去帮助这个女孩,相关部门肯定也会对这个女孩加以救助。毕竟这个女孩已经做了非常多了,她尽到了自己应该尽的责任。长姐如母,她真正地将自己的弟弟妹妹当做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她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不负责的,也知道父母可能并不会管他们4人。
还是希望农村的一些家庭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选择生多少孩子,不要根本养不起还生下来,这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悲剧。如果只能让孩子过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将孩子生下来。这个姐姐的生活是非常沉重的,她放不下自己的弟弟妹妹,但又确实觉得太累。如果她有一对好的父母,她可能也有无忧无虑的生活,可以快快乐乐地上大学,而不是小小年纪就出来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