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3-02-23
不少朋友混淆了表演艺术专业内的角色分工与行业行政管理岗位分工的区别,两个领域有交集但也有明确区别。
以国家广播电视产业为例子,内部有很多行业,行业内也有很多职业。也就是说以大到小的排序分别是:产业 〉行业 〉职业
产业内常见行政管理岗位:厅长、局长、台长、总监、监制
行业内常见专业职业岗位:主持人、编导、编辑、记者
行政岗位上常见职级:部长、厅长、处长、科长、科员、办事员
专业岗位上常见职级:
主持人专业范围内分为明星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编辑专业范围内分为总编、主任、副主任、正职、实习
记者专业范围分为主任、副主任、正职、实习
三个专业领域内的人员都有机会兼任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务,如既是明星级主持人同时又兼任总监和副总监行政岗位的不在少数。像湖南卫视频道的汪涵,既是星级主持人又是湖南卫视频道的副总监,所以会有交集。
而社会上常见的如导演、编剧、摄像等角色通常是对应某个作品而言的分工称谓,并非常规岗位或行政级别,每个作品都随时会组建团队也随时可以拆散,作品内谁大谁小没客观标准,更多时候是资本主导话语权,这种情况偶尔也会出现在民间电影作品中。所以,与上面提到的广播电视行政岗位及专业岗位不能相提并论。
关于广播电视官方参选作品中常常会出现“主创”一位置,也是因应作品的出现而言的岗位设定,“主创”必定是伴随着某个作品的出现的,并非常规职业,通常由专业岗位内人员担任,主持人、编辑、记者都可以主创广播电视作品,任职什么行政岗位在这里不产生关联性。
一般而言,国家广播电视内的三大专业岗位支撑着大部分常规节目、大型晚会、社会演出、时事报道等工作,也是广播电视台的真正主力人员,所以由专业岗位选拔人才兼任行政管理岗位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由于广播电视产业的专业性较强、行业性较独立、职业门槛较高,与一般的社会演出作品有本质区别,同时也难以套用资本主导专业发展的商业模式,毕竟偏文化艺术作品多于偏商品的特性决定了广电节目要在意识形态领域获得认同与经济回报,人及作品都需要具备一定的引导力和领先性,并非简单的社会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