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20万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妻子下岗做生意借款20万元,在债务存续期间协议离婚,将夫妻共有住房无偿处分给丈夫,妻子外出不归。该20万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是一个人签字,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债权人认为是共同债务,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借款是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追问

妻子下岗没有工作,这不是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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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6
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且用于家庭生产经营,一般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2个回答  2021-02-16
夫妻做生意赔钱,如果生意是属于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3个回答  2021-02-16
肯定是共同债务,不过在执行的过程中可以执行房产!
你们的协议无效,而且有点幼稚。明知道还有钱没还,还故意把房子全给你??不用再问了,借款人会起诉你们,然后法院查封你的房子拍卖。卖了有剩会把剩余的给你的。
没有第二个结果,除非还钱
第4个回答  2021-02-16
应该是属于共同债务,但是离婚时,如果协议书里写了由女方一人承担,就是一个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