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不同的对象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返回人员的证书应当限于那些即将回到中国的海外学生的工作和学习正式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国外(边境)刀和不断在国外居住超过六个月。
2、“留学人员资格证书”:在这个国家(条件)以外的研究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研究(包括对居住国永久居留,研究入口有资格),或在国家(条件)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工作一年多,取得了一些成就,如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不同的需求
1. 留学生归国证明: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护照。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2.留学人员资格证书:攻读学位,取得毕业证书;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申请临时无学历资格证书。
三、不同的功能
1、《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是各种重要返回人的身份和经验和国内汽车购买的免税证明的证据,他们在创业工作,安排和转移账户,孩子上学,有更多的孩子在账户,购买住房,申请国内各种各样的科研基金,标题的评价,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能够享受国家或地方各单位给予归国人员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便利条件。
2、留学生出国留学资格证明:是留学生在深圳定居所需的材料之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国外学历认证书,二者同样重要,还没办理的同学要抓紧时间了。鉴于相关的办理流程复杂、所需材料众多且审查比较严格,建议你在办理之前先找奥创教育为你进行一次专业的评估再做打算,成功率高达99.99%哦。
留学回国证明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留学回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