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远程视频办理吗

如题所述

目前的法律规定,要求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不能缺席审理和判决,也没有可以视频离婚的相关规定。建议到当地法院咨询,如果对方在国外无法出庭,但能寄回经公证的同意离婚书面声明,而且能以视频方式参加庭审的,法院有可能特事特办,做为便民方式视频审理。

一、网上离婚可以在线申请吗,网上离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就网上可以申请离婚吗做出以下解释:网络目前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但社会发展中,创新探索一直没有停止。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对方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离婚。但目前法律不断将尝试新的办法,如新民诉法规定:
新民事诉讼法新增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民诉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法官和当事人沟通后,用互联网视频技术,让证人通过网络视频完成“出庭”作证。
最后,无论是那种形式离婚,基于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合法权益,都要对婚姻主体、婚姻效力、意思表示等做审查,现在不会变、将来也不会变。离婚要求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一般不能委托他人及律师代理。科技、社会的发展将会对“到场”概念进行从新定义,不过将来立法将会在保护权益和效率之间进行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疫情期间离婚可以网上办理吗
1、疫情期间离婚案件网上可以办。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在线方式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七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在线诉讼平台及时要求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和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经人民法院释明后,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就近一家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相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及时办理立案手续。人民法院开展在线庭审,一般应当在法庭内进行。
因疫情防控需要,法官确需在其他场所在线开庭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同意,并保证开庭场所庄重严肃、庭审礼仪规范。
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相关规定,加强对在线庭审参与人的诉讼指导,明确在线庭审纪律,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文明、规范有序。
当事人明确同意在线庭审,但不按时参加或者庭审中擅自退出的,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可以认定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分别按照诉讼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积极运用语音识别技术同步生成庭审电子笔录,由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线确认,确保在线庭审活动效力。
在线庭审过程,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全程录音录像并存储归档。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和工作需要,允许法官远程查阅电子卷宗、合议案件、撰写提交裁判文书等,但应当严格遵循电子卷宗管理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三、疫情期间能领离婚证吗
疫情期间一般是能前往民政局离婚的,目前,大部分地区已经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民政局也已经正常上班,想离婚的夫妻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去申请离婚登记。但是去之前,应当致电咨询需要做哪些防疫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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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11
**离婚不可以通过远程视频办理**。办理离婚只能在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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